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的途径和程序
释义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二种: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核准颁发离婚证;二、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导致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 一、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经核准或判决撤销婚姻的; 二、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经判决婚姻无效的。 由此可见,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履行法定的手续,并不存在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就可“自动离婚”的规定。配偶一方死亡的,婚姻关系自然终止,但这不是“离婚”。
随便看
2002-2014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我国刑事诉讼中起诉与审判的关系—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2-36)
执行程序能调解吗
中止执行裁定能否申请复议
土地先予执行的条件是怎样的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
诉讼时效—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2-3-5)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2-40)
先予执行该如何收费
自认—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3-40)
异地法院可以执行调解书吗
公平正义理念—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3-1-6)
2012年到2015年刑法的历年真题是什么
先予执行什么时候提
执行复议有审理期限吗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1-78)
房地产开发合同—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2-1-93)
普通合伙企业—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3-93)
先予执行裁定可否申诉
集体商标—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3-64)
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吗
先予执行程序适用案件有哪些
国际贸易术语CFR—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4-1-41)
可以保全和先予执行同时进行吗
因果关系—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2-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英文本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撤销新疆省建制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代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可以领导县、自治县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台湾同胞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性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0/21 5:4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