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房屋拆迁当事人 |
释义 |
一、什么是房屋拆迁当事人 房屋拆迁当事人就是指拆迁和被拆迁人。拆迁人,是指去得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其中,拆迁许可证时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法定证明文件,建设单位只有取得拆迁许可证才能成为拆迁人。建设单位去得拆迁许可证后,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拆迁。 但是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并且双方应签订房屋拆迁书面合同。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人和被拆迁房屋机器附属设施的适用人。被拆迁人可以包括原所有人,原使用人和原共有人。 ![]() 二、拆迁当事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是认为仅包括拆迁人、被拆迁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当包括拆迁人、被拆迁人以及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 对非出租房屋而言,拆迁当事人包括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而对于出租房屋而言,则应当包括拆迁人、被拆迁人和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然而,整体上而言,拆迁当事人的范围,应当认为包括拆迁人、被拆迁人以及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这也是完全符合实际情况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什么是房屋拆迁当事人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房屋拆迁当事人就是指拆迁和被拆迁人。拆迁人,是指去得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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