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超过20年怎么分割 |
释义 |
一、遗产超过20年怎么分割 若被要求继承的遗产未曾分割,继承人之间对继承权也无争议,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要求分割遗产,但为继承份额争议提起诉讼的,可以作为析产案件受理。 所以,如果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且不存在应剥夺继承权的情形,遗产没有分割的话,在各继承人之间形成共同共有的关系,对于要求解除共同共有关系对遗产进行分割不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即使继承开始已经超过二十年,依然可以由人民法院作为析产诉讼来受理和审理。 具体分割比例可以参照遗产的分配方法,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二、超过20年才要求继承遗产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7条规定:“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继承法的规定执行。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视为共同共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均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遗产超过20年怎么分割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继承开始已经超过二十年,依然可以由人民法院作为析产诉讼来受理和审理。具体分割比例可以参照遗产的分配方法,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3]《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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