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欠款诉讼已成和解协议
释义
    2001年4月5日,洛阳仲裁委员会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根据当事人双方的和解协议,仲裁庭当庭裁决如下:
    1、如果郑百文在2001年4月20日前还清1620万元本息的同时,交通银行郑州分行文化
    路支行(简称交行文支)同意减免130万元。
    2、如果被申请人郑百文在2001年4月20日前归还完毕1620万元的本息,郑州百文依力服装有限公司(该企业郑百文投资比例占73%。简称郑依力)不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仲裁费用3万元由交行文支承担。
    4、如果被申请人郑百文在2001年4月20日前未归还1620万元的本息,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交行文支不应减免130万元,仍按1620万元本金及利息追偿(利息计至本息归还完毕之日),仲裁费用,由郑百文承担,郑依力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00年3月28日,交通银行郑州分行文化路支行(简称交行文支)与郑百文签订借款合同,与郑州百文依力服装有限公司(该企业为郑百文关联企业,郑百文投资比例占73%。简称郑依力)签订借款保证合同,合同期限为2000年3月28日至2001年1月6日。合同签订后,交行文支依约履行了放款义务。合同到期后郑百文归还了20万元本金及2001年3月20日以前的部分利息,尚欠1620万元本金及部分利息,郑依力亦未履行保证义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30 1:4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