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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转让后怎样实现担保物权
释义
    担保债权是指带有担保从属性的债权。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解释:
    1.生活解释
    生活解释: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5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以1万元的音响设备作质押担保,同时还由丙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其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3万元。如果上述担保均有效,丙应对借款本金在6万元数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丙承担的是物的担保以外的担保责任。
    2.理论解释
    
    理论解释:担保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和抵押权不能分割,担保物权随债权的转让而一并转让: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如果你是担保债权的受让人,则可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2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52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由此可知,抵押权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为法律所禁止,基于抵押权的从属性,所以只能与主债权一并转让。
     受让人:
    受让人就是接收”东西“那一方,a有个东西,给了b,那么a就是让与人,b就是受让人
    法律网小编最后提醒:
    债权转让以后抵押权也是跟随债权转让的,所以如果债权转让了就等于担保物权也随之转让了,这是不会分割的。只不过是换个人而已,所有的东西都是不变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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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0:5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