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抵偿债权 债务人失踪怎么办? |
释义 | 李某、朱某是一对夫妻,2010年8月至2011年1月,两人分4次共向杜某借款12万元。此外,2010年12月,杜某还帮李某、朱某还债7.5万元。 因无力偿还19.5万元借款,去年10月30日,李朱二人与杜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将新洲阳逻工人村某广场一套111平米房屋作价19.5万元抵偿给杜某,并交付了两证。 今年2月,杜某准备办理过户却无法联系到李、朱二人。那么,房产未过户,还属于杜某所有吗? 杜某随后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房产归杜某所有,并由杜某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随后查明,朱某在今年元月死亡,李某下落不明。 法院审理认为,李朱二人与杜某签订的购房协议真实有效,因李某下落不明、朱某已经死亡,无法配合杜某办理过户手续,遂判决该房屋归杜某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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