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障性住房包括哪些房子 |
释义 | 一、保障性住房包括哪些房子 1.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廉租房。廉租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3.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房是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 4.定向安置房。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时,对被拆迁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房屋的农户。 二、保障性住房是否允许买卖 部分可以取得完全产权的保障房可以买卖。保障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购买保障房不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保障房的应由市住宅办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优先进行回购。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三、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提供的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总工会核发的《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 3.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 4.社区受理申报材料对原件验证,并在上报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5.申请对象为孤、老、病、残、急需救助等情况的应同时提供疾病诊断材料、残疾证等有关证明。 引用法条: [1]《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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