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重组的定义方法 |
释义 |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各行各业都得到了迅速发展,而企业之间债权债务所面临的问题也逐步浮出水面。1998年6月12日,我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债务重组》。但这一准则在执行过程中也遇到了诸多困难,比如债务的豁免,按98年原始准则规定的能够作为债务人的债务重组进行的收益处理,这使得一些公司利用债务豁免进行操控,为谋取利润创造了可能性。为了有效避免类似问题产生,我国财政部对原始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自2001年1月1日全国范围内开始施行。2006年我国财政部进行了第二次会计准则的修订,并正式更名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准则不断更新改进在我国社会经济蓬勃发展中具有革命性突破,它有效的改变了我国大部分企业不和规定且不能长期稳定发展的资产结构,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根据国际上规定的债务重组准则的部分国家来看,各国对债务重组所下的定义并不完全一致,但这些定义总体上呈现两种方向,其一是广义的债务重组,其二是狭义的债务重组。 广义的债务重组认为所有涉及到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都视作债务重组。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就是澳大利亚。澳大利亚会计指南第11号文件将债务重组定义为:“为了改变或解除债务人对现存债务的责任面采取的行动。其中不包括债务的消除和可转换债券转为股权”。这一定义充分展现了广义的债务重组的特性。 狭义的债务重组认为只有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且债权人对债务人作出让步事项的才作为债务重组,而最具代表性的国家是就是美国,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第15号公告中定义:“债权人因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基于经济上或法律上的原因对债务人作出的平时不愿考虑的让步事项”。这一定义将狭义的债务重组体现的淋漓尽致。 目前我国最新的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的定义为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根据我国最新的债务重组的准则具体讲,我国的债务重组方式包括: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作出让步的重组)。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3.债务转为资本(即债转股)。 4.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 5.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的组合(以下简称“混合重组方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