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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抵押登记期限
释义
    抵押登记是否一次登记长期有效?抵押登记注明时效过之后是否需要补办抵押登记手续?不补办抵押登记手续,原来的抵押期效过后,原来的抵押是否有效?如果需要补办而没有补办登记的,原来的抵押是否可以对抗第三人?这些问题都是关于抵押登记期限是否存在的。那么就让法律网律师为您解答:
    抵押的目的是作为债的担保,旨在保护因债务人在债务届满不能履行时债权人的权益,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在提供抵押后,如不能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可以在抵押行使抵押权处分抵押物。抵押权是物权的一种,因此,我国在对于抵押上采用的是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
    抵押期间的确定,依有约定依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法定的原则。抵押期间的约定是指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期间。抵押期间的法定是指在当事人对抵押期间的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法律规定的期间。
    由于我国《担保法》采取了登记生效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并存的原则,因此,对于法律要求办理抵押登记始生效力的抵押权而言,当事人约定的抵押期限应记载于登记簿上。抵押期限届满,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自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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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8:2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