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妇女儿童罪未遂的量刑标准 |
释义 |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未遂的量刑标准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1.对于未遂的拐卖妇女、儿童罪,即行为人在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也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2.未遂的量刑标准通常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如果犯罪情节严重,即使未遂,也可能受到严厉的处罚。 二、划分介绍婚姻和拐卖 介绍婚姻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性质、目的和结果的不同。 1.介绍婚姻是一种合法的、基于双方自愿的行为,行为人只是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而拐卖妇女、儿童则是以出卖为目的,违背妇女、儿童的意志,通过欺骗、绑架等手段进行的非法交易。 2.介绍婚姻中行为人收取的财物具有酬谢性质,而拐卖妇女、儿童中行为人获取的财物则具有交易性质,且数额较大。 ![]() 三、拐卖罪与量刑差异 1.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差异主要体现在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上。 2.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情节包括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等八种情形。 3.对于具有这些情形的拐卖妇女、儿童罪,量刑会从重处罚,包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4.拐卖妇女、儿童罪属于选择性罪名,对于同时达到立案标准的拐卖妇女或拐卖儿童行为,量刑上并无差异,但会根据实际拐卖情节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拐卖妇女儿童是严重侵犯人权和尊严的犯罪,我们必须坚决打击。法律网提醒您,如果你身边有类似事件,请立即报警并寻求法律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