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良资产抵押——地上物与土地使用权未同时抵押 |
释义 | 地上物抵押,土地使用权未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地上物未抵押,抵押权实现的方法? 根据法学理论上物的不可分原则,主物用于抵押时,主物抵押的效力及于主物的从物。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它是主物,其地上建筑物为从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范围及于从物,即土地上的建筑物。土地上的建筑物用于抵押,它是主物,其所占用的土地为从物,土地上建筑物抵押的范围及于从物,即该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物中的主物与从物不可分原则,为我国立法所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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