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姐姐假冒弟弟贷款还赌债 |
释义 | 昨天,临海市汛桥人蒋某被临海检察院以涉嫌贷款诈骗罪批准逮捕。赌博害人,为了偿还赌债,她竟冒充弟弟到金融部门贷款。 前年3月,临海市某金融机构向临海市法院起诉,要求蒋先生偿还一笔2005年到期的4.5万元贷款及其产生的利息。同年6月,因为找不到蒋先生,临海市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蒋先生在10日内偿还4.5万元贷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经该金融机构申请,判决转入强制执行。 面对这笔借款,蒋先生感到非常意外,因为他并没有贷过这笔钱,于是怀疑有人冒充自己的名义进行贷款。去年7月,蒋先生向台州市中级法院申请对贷款合同上的笔迹和指纹进行鉴定。经鉴定,作出合同书上的笔迹和指纹均非蒋先生所留。是谁在冒充他呢?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蒋先生的亲姐姐有重大嫌疑。今年39岁的蒋某有赌博的陋习,她承认这笔钱是她冒充弟弟贷的。2004年12月,蒋某被人逼债,由于自己已向金融机构贷过款,已经不能再贷款,便产生了冒充弟弟贷款的念头。接着,他拿了弟弟的户口本,通过熟人关系,贷款4.5万元,用于支付自己所欠赌债及花销。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