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讨百元欠债大堂经理致人伤残 |
释义 | 为讨百元欠债,一家餐厅的大堂经理刘强竟持匕首挑断了欠钱服务生的肘筋,致其10级伤残。7月5日,刘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押上城关区人民法院受审。面对受害人提出3.9万元的索赔诉请,刘强妻子声明“我上有老,下有小,一分钱都赔不了”。该案将定期宣判。 刘强与王华都在一家餐饮企业打工,刘强是大堂经理,王华一直干着服务生。2009年5月27日晚,刘强找王华讨要100元欠款时言语不合发生撕扯,恼怒的刘强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向王华胳膊刺去,结果挑断肌腱伤及神经,致王华10级伤残。法庭上,刘强自辩称,自己的行为属正当防卫,是因工作与王华发生冲突,并非讨要欠款。(当事人系化名)(记者 郭玉红 见习记者 李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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