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人格权主要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民法典规定人格权主要包括哪些 民法典规定人格权主要包括生命权、 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我国民事主体享有人格权,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二、人格权的特征是什么 1.主体普遍性。人格权的主体,是普遍主体。一般人格权仅自然人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不享有一般人格权,且公民和公民之间之间一律平等。但必须注意的是,在法学学术的现实意义上,个体人格权与群体人格权分离并缜密剖析,个人与公民的人格权概念区分和个人与法人的人格权区分,他们在实质意义上没有平等性。 2.权利内容极具广泛性。人格权具有概括广泛性。一般人格权不仅涉及国家和个人关系,法律网提醒您,其本质上应该采取具体人格权意识的表达涵义,即包含具体人格权权益意识的修饰。 3.人格权是人的基本权利。 三、人格权侵害证据有哪些 人格权侵害证据有: 1.证明原告是当事人主体的证据。 2.证明被告在何时何地用何种方式侵害了原告的人格权,如果是人格权中的名誉权受到损害,还必须要提供新闻媒体、书刊对原告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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