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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证明不是劳动关系
释义
    一、如何证明不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只要证明一方不具有用人单位的条件或者劳动者的条件,就能证明不是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二、保姆与雇主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保姆和雇主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其他。
    三、兼职属不属于劳动关系
    对于广义的兼职,如果劳动者是全职为新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义务,并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则应视作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上述说法,从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中也可以得到印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内容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放长假人员,到新的用人单位工作的,只要具备了劳动关系的三个基本特征,就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但是对于狭义的兼职,即劳动者是在有本职工作从事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为其他单位工作的,即使具备劳动关系的三个基本特征,由于不具备全日制工作的特征,仍然不应认定为通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对于这类兼职,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关于“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的规定,应当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如果不具备非全日制用工特征,则应当认定为劳务关系。 本案中,郑女士虽然在兼职当中接受某购物中心的管理,提供的劳动也是购物中心工作的组成部门,但是由于其只是利用业余时间到商场从事导购工作,不具备全日制工作与非全日制用工的特征,因此,此种兼职仍然属于劳务关系。对于劳务关系引发的争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当按照民事争议来处理。劳动关系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建立劳动关系时我们就需要和相关企业签订劳动协议合同,出现问题的话也能第一时间证实双方存在的劳动关系,不过关于兼职算不算劳动关系这样的问题,其实具体是需要看兼职的内容来定夺的,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兼职都涉及到劳动关系的内容。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如何证明不是劳动关系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文章的内容在法律上对证明是否有劳动关系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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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9:2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