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一直未办理车辆过户该如何应对 |
释义 | 一、对方一直未办理车辆过户该如何应对 1.可以与车辆所有人协商解决,了解车辆过户手续的进展情况,询问是否需要提供协助,促使车辆过户手续顺利办理。 2.与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说明已经购买了车辆,但车辆所有人迟迟未将车辆过户,请求交通管理部门协助解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车辆的过户进行监管和管理,可以要求车辆所有人尽快将车辆过户。 3.寻求法律帮助:如果以上措施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车辆所有人将车辆过户,并要求车辆所有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汽车牌照能跟车辆一起过户吗 法律网提醒您,对于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汽车牌照是无法过户的,车辆可以办理过户给其他人,而原机动车牌照只能转移到原车主的新车信息上,不能过户给其他人。而且,机动车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车管所就会将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进行注销,并且给受让方发布新的行驶证和机动车号牌。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三、车辆过户前需要准备哪些证件和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5.行驶证原件; 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7.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8.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9.《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所需证件:原车主身份证、新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本、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刑侦验车单、保险单/卡/发票。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引用法条: [1]《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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