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的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有何时效性 |
释义 | 一、民法典规定的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有何时效性 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为永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购房合同签署需要注意什么 签购房合同要注意的事项有: 1.注意关于房产证的办理期限,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 2.注意明确相关费用由谁承担,特别是一些不合理的收费; 3.注意明确贷款不成的约定; 购房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如果购房者因贷款被拒而导致无法买房,开发商要如数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和其他款项。 ![]() 三、购房合同存在哪些无效情况 法律网提醒您,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形: 1.签订合同一方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取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也没有进行追认的; 3.一方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4.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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