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大致是什么样的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大致是什么样的 具体的鉴定程序如下: 1.当事人需要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 2.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鉴定,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3.鉴定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鉴定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4.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后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5.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律师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 ![]() 三、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需要30天,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