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肇事逃逸算什么违法行为 |
释义 | 一、肇事逃逸算什么违法行为 肇事逃逸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或者违反刑法的法律行为。法律网提醒您,肇事逃逸行为涉及如下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及《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行为人肇事逃逸的,应当对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及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形似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是怎么构成的 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要件有: 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2.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 3.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 三、肇事逃逸主动自首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主动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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