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人解散了怎么处理 |
释义 | 创办企业时,通常人们都会选择与人合伙,这样的话可以形成一股合力,也可以分担更多的风险和责任,那么合伙人解散了怎么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合伙人解散了怎么处理 合伙人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二、合伙企业解散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解散事由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清算人的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三)清算事务 主要有下列六项,由清算人执行,即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 首先是支付清算费用;然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即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在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再行按照约定比例或者法定比例分配给合伙人。 (五)解散后原合伙人的责任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六)清算报告 三、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况有哪些 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形:合伙期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其他原因。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合伙人解散了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由上述可知,合伙人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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