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索赔双倍工资 |
释义 | 如何索赔双倍工资 案情简介: 有人很看重一纸劳动合同,认为这是自己权利的保障;但也有人被用人单位“求签”也硬是不从,邵阳的朱某被认为就是这样一个不走寻常路的人。但是,邵阳市某材料公司近日将他告上法院,请求不予支持赔付其双倍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赔偿金共计23478元。 2013年3月,朱某进入邵阳市某材料公司工作,并担任生产厂长一职。双方约定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为每月30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每月4000元。 当公司要与朱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朱某却一再找借口搪塞拖延。3个月后,公司以朱某不能胜任工作为由,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事后,朱某向邵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3年9月26日,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邵阳市某材料公司支付申请人朱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8920元。用人单位不服,向邵阳市双清区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共计12135.5元,但不需要支付未与朱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8920元。 律师说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有明确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在用工超过一个月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定义务,但劳动者没有这样的法定义务。劳动者逾期不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而不是继续聘用。 “此案中认定朱某是明知故犯没直接证据证实。”直接证据,包括劳动者书面声明不签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承认其拒签等。 综合上面的介绍,索赔双倍工资要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得不到法律支持。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索赔双倍工资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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