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办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文件。 (二)办事项目: 1、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办事部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办事时限:20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拆迁红线图;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入专用帐户证明; (6)拆迁、安置评估报告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办事程序:受理→审核→发证 2、拆迁单位资格认定 办事部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办事时限:20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申请书; (2)审批表; (3)营业执照; (4)投资证明; (5)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6)工程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等。 办事程序:受理→审核→发证 3、审核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 办事部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办事时限:30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申请书; (2)拆迁协议; (3)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事程序:受理→审核→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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