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拆迁范围确定后,有关户口、房产处置等手续如何办理?
释义
    房屋拆迁范围确定后,有关户口、房产处置等手续如何办理?
    房屋拆迁范围确定后,有关管理部门接到区、县房地局关于拆迁范围的通知后,应在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l)公安机关应暂停办理迁入居民户口和居民分户,但因出生、军人复转退、婚姻等确需迁入户口或者分户的除外;
    (2)市或者区、县房地局应暂停办理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租赁、抵押、析产等手续,但依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的判决、裁决执行的除外;
    (3)规划、建设部门应暂停办理房屋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等批准手续;
    (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暂停办理营业执照。
    暂停期限一般为1年,需要延长期限的,可以延长一次,并应当在期限届满前1个月报区、县房地局批准,延长的期限不超过1年。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10: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