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关于根本违约的规定 |
释义 | 一、民法典关于根本违约的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这一规定明确了根本违约的情形,即当违约行为严重到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目的无法达成时,受害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二、根本违约的判定标准 判定根本违约主要从两个方面考虑: 1.违约的情节,即违约行为是否使得合同的履行变得不必要或不可能。 当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主要目的无法实现时,即可认定为“不必要”;当违约行为使得按合同约定的给付在事实上变得不可能时,即可认定为“不可能”。这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都有权解除合同。 2.违约的后果,即违约行为是否给非违约方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只有当违约行为违反了合同的关键因素,导致合同的主要目的无法实现时,才能认定为根本违约。 ![]() 三、根本违约的分类说明 根本违约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迟延履行的根本违约:当合同对履行期有明确约定且履行期在合同中处于重要地位时,迟延履行通常会构成根本违约。 此外,对于并非特别强调履行期的合同,如果迟延方未在允许的额外期限届满前履行合同,也可以视为根本违约。 2.履行不能的根本违约:履行不能分为原始不能与嗣后不能,当履行不能是由于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造成时,该当事人应承担履行不能的责任。 由于履行不能已使合同的整个目的落空,因此这种违约行为无疑应作为根本违约处理。 3.不完全履行的根本违约:在不完全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虽已履行给付义务,但由于履行义务不完全或附随义务的不履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此时是否构成根本违约需看是否因此导致债权人的合同目的落空,若危及作为合同关系之基础的信赖关系时,则应作为根本违约处理。 4.先期违约的根本违约:在先期违约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已明确表示届时不履行合同或债务人的信用状况恶化导致履行不可期待,此时即可视为根本违约,允许债权人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你是否遇到过根本违约的情况?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欢迎在法律网上提问,我们的法律专家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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