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查出毒后驾驶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一、查出毒后驾驶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目前并没有针对毒驾行为具体处罚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实践中,一般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查出毒后驾驶的处罚规定: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法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 (八)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九)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十)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 (十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一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有第一款第八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申请人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 有第一款第九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申请人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九项情形之一,按照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二、毒驾出车祸保险怎么处理 毒驾出车祸毒驾人员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无证、酒驾、毒驾、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及故意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失的,列为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所以说,因毒驾而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三、毒驾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毒驾构成危驾驶罪,危险驾驶罪的法定最高刑为六个月拘役,其追诉时效是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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