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合同内容有什么 |
释义 | 一、建设工程合同内容有什么 建设工程合同内容有: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工程标的; 3.工程数量; 4.工程质量标准; 5.工程价款;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法律途径是哪些 1.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2.调解:是指第三人(即调解人)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依法或依合同约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居中调停,使其在互相谅解、互相让步的基础上解决其纠纷的一种途径。 3.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当事人,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方式。 4.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 三、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情形被认定为无效 建设工程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也就是通常说的挂靠;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4.违法分包; 5.转包。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建筑法》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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