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无偿还能力的强制执行案件 |
释义 | 一、如何处理无偿还能力的强制执行案件 处理无偿还能力的强制执行案件的方法是: 法院可以采取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如果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则中止执行,等到发现对方有财产时,当事人可以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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