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权法定原则管理 |
释义 | 2007年3月16日,我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其中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五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物权法确立了物权法定原则的立法例,虽然物权法定原则受到了很多的挑战,但是这项原则在今天仍然具有重大意义。 所谓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统一的规定,不允许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创设。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物权法定原则的局限性引起了很多学者的争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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