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8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但这并没有排除当事人自己和解,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和解的,双方不再存在争议,则公权力机关不会介入,由双方协商处理。但是,交通事故涉嫌犯罪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交通事故涉嫌交通肇事或者危险驾驶等刑事犯罪的话,即使双方当事人私下和解,公安机关也还是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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