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门下省 |
释义 | 官署名。东汉时设侍中寺,本为侍应皇帝,召对顾问的机构。晋代改称门下省。南北朝时职权逐渐扩大,但直至北齐及隋文帝时,门下省仍辖左、右局、尚食、尚药、尚衣、殿中等六局,是为皇帝生活服务的机构。炀帝大业三年(607),分门下省与太仆寺部分机构,另置殿内省为供奉皇室的机构。门下省以纳言、黄门侍郎、给事郎、散骑常侍、谏议大夫等为其主官,使之由宫廷服务机关变成政务枢要机构。唐代曾改门下省名为东台、鸾台、黄门省等,旋复旧称,其与中书省并为中央最高决策机构的性质未变。门下省具体负责审议诏令,签署章奏,其给事中拥有封驳权。国家的大狱讼,门下省与中书省、御史台组成三司详决。宋代沿置,但其职权已缩小。南宋初将门下省与中书省合并为中书门下省。辽、金仍置,至金海陵王正隆元年(1156),罢中书门下省。元以后不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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