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瑞士联邦委员会办公厅 |
释义 | 联邦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和参谋本部,协助联邦主席处理政府日常事务,负责联邦委员会与议会的联络。联邦办公厅由办公厅主任领导。主任与各部部长享有同等地位,与联邦委员同时由议会两院联席会议选举产生。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直接受联邦委员会领导,列席联邦委员会的会议。办公厅主任负有以下职责: (1)向联邦委员会提出工作计划的意见,完成联邦委员会交办的事项。(2)起草联邦委员会向联邦议会所作的施政方针与执行情况的报告。随时掌握施政方针的执行情况,向联邦委员会报告。(3)负责起草联邦委员会向议会所作的年度行政管理报告。(4)为联邦主席起草工作计划,安排联邦委员会的议事日程,负责了解实施情况。(5)对于提交联邦委员会讨论的某些事项,可就事先的准备工作发布指示,进行协调。并为起草联合报告,主持部际磋商。(6)领导新闻处,会同有关的部发布新闻。(7)注意在联邦委员会与各部之间沟通情况,并发布必要的指示。(8)协助联邦委员会对联邦行政机构进行监督。办公厅主任由两名副主任协助工作。1名副主任主持行政事务;另1名副主任经管文件和秘书工作。办公厅下设的主要机构有: (1)事务处。负责准备联邦委员会会议,编写会议纪要,安排联邦委员会仪礼活动。(2)秘书处。负责拟制联邦委员会的方针政策草案,安排联邦的行政事务,记录政府的活动。(3)法律处。组织联邦选举,审查“公民倡议”与“公民复决”提案的有效性。操办修改宪法和公布联邦法令事宜。此外,还负责编纂和印发“联邦法令文摘”、“联邦法令与命令汇编”、“联邦纪事公报”等。(4)新闻处。负责宣布联邦决定;传递联邦函电、文件;协调各部的新闻工作。接待驻联邦大厦的记者。(5)中央图书馆。及时收藏和科学管理联邦图书资料,专供联邦议员和联邦官员查阅。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