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库克群岛宪法 |
释义 | 1964年8月4日新西兰议会制定,经库克群岛立法会议批准后于1965年8月4日生效。主要内容:库克群岛同新西兰自由联合,实行完全的内部自治,但国防和外交事务由新西兰负责。英国女王和新西兰政府均有权派驻驻岛代表。岛民既是英国臣民又是新西兰公民。立法会议是群岛的立法机构,实行一院制,由22名议员(后增为24名)组成。议员经普选产生,任期4年(后改为5年)。内阁为国家的最高行政机构,领导和管理全国行政事务,从立法会议多数党中产生,包括1名总理和6名部长。内阁集体对议会负责。设立阿里基院,作为立法会议的咨询机构,由15名岛屿酋长组成。主要职能是研究讨论土地、本地风俗及岛务方面的问题,并向立法会议提出建议。司法系统由枢密院、上诉法院、高等法院和基层法院构成,分别行使对诉讼案件初审管辖权和上诉审管辖权。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