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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
释义
    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
    在离婚时,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即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均不享有所有权,因此无权请求房子归自己。
    1.双方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未来取得房产证后的归属进行协商。
    2.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哪一方居住使用该房屋。
    3.但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不能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判决。
    二、部分所有权房屋处理
    对于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只享有部分所有权的房屋,即夫妻双方只享有对该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而原售房单位仍享有房屋的部分所有权。
    1.如果要确权或者分割,就需要对房屋进行市场价格评估,并涉及竞价、拍卖等一系列问题。这一系列行为需要考虑原售房单位对房屋享有的一定比例的所有权。
    因此,在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也不宜作出判决,只可就该房屋的居住和使用进行判决。
    2.对于分得“部分产权”房屋的一方,一般应按照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
    3.如果夫妻双方均主张房屋“部分产权”,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竞价方式解决。
    4.根据国务院住房改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福利性公有房屋的,在将标准价与成本价或者市场价之间的差价补足交清后,房屋所有权归个人所有。
    
    三、离婚房产补偿原则
    在离婚房产分割中,补偿原则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1.离婚时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的,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补偿的金额应根据房产的价值、双方贡献、婚姻期间的共同还贷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3.补偿的方式也可以双方协商确定,可以是现金补偿、房屋折价补偿或其他形式的补偿。
    总之,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
    1.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应充分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2.为了避免纠纷和保障双方权益,建议在购房时就明确产权归属和约定离婚时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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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8:3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