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硕鼠"诈骗保费44万元 |
释义 | 本报讯(记者蔡艳荣通讯员关琳琳)保险公司监管漏洞加上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让“拉保险的”钻了空子。7月19日,保险,贷款期间赵某在无保单、保单已抵押的情况下,通过保险公司内部人员违规操作,又给田某办了退保,退回的保金51215元及抵押贷款赵全部装进自己腰包。然后,赵制作了一份假保单交给田某。 几次作案后,见无人察觉,赵胆子愈发大了。他利用到保险公司领导办公室闲坐、到保户家做客、保险公司派发保户红利单等时机,窃取保户保单及个人信息。然后花钱制作假身份证,用假身份证到保险公司挂失、退保。因赵的女儿在保险公司任内勤,办理退保的工作人员在审查不严的情况下,就允许赵代保户签名,领退保金。2001年至2003年,赵采取各种手段共作案10起。诈骗保金共计446625.93元,全用于汽车运输。 直到2005年11月,保险公司接到客户投诉,称保单被别人挂失后退保冒领,于是进行内部核查,发现赵曾多次代保户签字退保,遂报案。 法院审理认为,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赵表示不上诉。 燕赵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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