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变更需要本人签字吗 |
释义 |
一、股东变更需要本人签字吗 股东变更需要本人签字,是通过股东本人同意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通过股东本人同意就代签,至于如果不是本人签字或与工商局存档的原法人代表签字笔迹不同,以后这个股东提出异议的时候,会闹纠纷,如果不会出现股东提出异议的,工商局就会认同为本人签字的,工商局提出异议原则上必须是股东本人签字。 二、股东决议应该包含哪些 股东决议应该包含以下几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三、股东变更后还需要承担之前的债务吗 股东变更后还需要承担之前的债务,无论股东是否变更,公司主体不变,公司的债权债务延续,对外还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和主张权利。在签订股权转让前,原股东应将公司的真实状况告知新股东,并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债权债务即由新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如变更后出现尚未告知的公司债务(如对外担保责任、未在财务账册中体现的外欠款等)并造成公司损失的,新股东可追究原股东的违约责任。法律网提醒您,原股东还可与新股东以内部协议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但是该协议仅对内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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