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时候可以提起刑事以及附带的民事诉讼 |
释义 | 一、在什么时候可以提起刑事以及附带的民事诉讼 可以提起刑事以及附带的民事诉讼的时间是: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我国法律规定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二、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原则有哪些 1.“两便”原则,即既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又便于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2.“双保护”原则即既保护刑事受害人合法权益,又保护诉讼中民事受害人合法权益。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 第一百零四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金不给怎么办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金不给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律网提醒您,人民法院一般会采取扣押、冻结、查封当事人财产等措施来强制执行当事人的财产抵扣赔偿款。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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