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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不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释义
     10月4日上午讯 从本月起,参保人员将真正实现“不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记者从我市保险。
    待遇领取有规定
    办法规定,省内跨市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省外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国家办法确定待遇领取地为山东省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转回山东省。山东省户籍的,待遇领取地可根据本人申请,按户籍地或省内最后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确定;非山东省户籍的,待遇领取地根据原在省内有关市的缴费年限,按最后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市确定,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的,按“从长”的原则确定,缴费年限相同的,按最后一个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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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3: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