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复保险等同无用功 |
释义 | 比如,假设私营企业主高先生分别向甲、乙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额均为10000元。某日高先生因车祸事故发生医疗费用16800元。由于高先生没有纳入医保体系,其住院医疗费用全部自理,因此最后高先生手头有额为16800元的发票,他可以选择先去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理赔,如果符合全额给付的要求,那么他就能先从中报到10000元保险金,然后等额的发票就被这家保险公司拿走存档了,高生就只能拿剩下的6800元的发票去另一家保险公司理赔。 所以说,如果不是为了应付可能的巨大灾难,在多家保险公同时投保单一的医疗费用型保险,并无必要;应该把钱用在刀刃上,比如选择搭配其他的津贴型医疗保险或者重大疾病保险,以尽可能少的保费支出,获取最周全的保障。 津贴型保险和重疾险无限额 津贴型保险,又称补贴型保险或者定额给付型保险,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理赔时无需提供发票。无论你在治疗中花多少钱,得了什么病,保险公司都会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进行赔付。比如你买的是100元一天的住院补贴附加保险,那么住院期间就是每天拿100元的补贴;如果在三家保险公司都买了100元一天的住院补贴保险,那么你住院后就一共可以得到300元的津贴。而不论你治病花多少钱,也不管你已经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账户中报销了多少费用,当然也不考虑你误工损失费严重与否等各种其他因素。 除了津贴型保险可以买多份而无限制以外人寿保险中的重大疾病险也不存在重复保险问题,保险金额是不封顶的,只要你愿意多付保险费,就可以买到更高额度的保险。 “因为一般我们都认为,人的生命是无价的,所以不管你投保了几家保险公司的几份重大疾病保险,一旦发生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的保险事故,所有的有效保险单都可以进行赔付。”海康保险的一位经理如是说。 儿童死亡保额有限制 虽然生命无价,但有一个群体的死亡保障总额保险界是有限制的,就是少儿。 “由于少儿属于弱势群体,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也就是为了防止父母为获得高额保险金而导致儿童的死亡,所以世界各国对以儿童死亡为给付要件的保险保障额都有所限制。我国保险法规定每一孩子的最高死亡赔付是5万元(上海、广州、北京和深圳四地为10万元),也就是说家长给孩子买人寿保险时,孩子死亡给付的累加保障额不得超过10万元,超过部分也是无效的,只是徒增保险费支出而已。”安联大众保险的一位法律顾问这样跟笔者解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