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产权转让的问题 |
释义 | 我叔叔是拆迁户,现在在原拆迁的地皮上盖新房,拆迁户可优先选房,但叔叔不打算要这套房,于是我们打算以叔叔的名义购得这套房。但开发商不允许使用我们本人的名字,而必须采用叔叔的名字。现在想请问我们和叔叔之间应该怎么签署房屋产权转让的问题。具体的步骤是什么?需要涉及到去公证处公正的问题嘛?如果需要的话,除了叔叔之外,他的亲属里还有谁也是需要一起公正的嘛?比如他的儿子。如果不需要公正,单单立下双方签字的书面字据可以嘛?将来万一出现问题,这样的一纸字据有法律效力嘛?本人对购房方面的问题知之甚少,特求教各位行家。谢谢! 最佳答案 引用:1.先由你叔叔出面购买该套住房,因此办下来的房产证是你叔叔的名字。 2.再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到时,你叔叔和婶婶带好房产证,结婚证和身份证,你带好身份证即可。 3.没必要公证,因为法律规定,某套房屋产权归谁所有,只看房屋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其它一切凭证无效! 的确这是最佳的办法,但是如果这样的话,你们的手续费用会相当的高 买方:契税1.5% 印花税0.05%交易手续费,3~2元每平方.这个不论是你自己的名字还是你叔叔的名字,这都是要付的. 卖方:交易手续费同上,印花税同上,但这里出现了营业税.5.55%,这是相当的高.你叔叔肯定是不愿意付担此费用的..所以你要考虑清楚. 最理想的方案是你跟开发商达成协议,你可以考虑送一些钱给开发商啊,只要少于5.55%即可啊.实在不行可以跟开发商要求产权证做你和你叔叔的名字.然后让你叔叔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弃权或是赠予手续,具体要看当地公证处收费.(这属于部分赠予) 这样,起码产权证上有你的名字.另外保留交款当日的取款单\缴款单\你的银行资金流向,最好是从你的银行账户直接入开发商账户.起码这样上法庭有依据. 最不行,你就办理赠予手续.相对于营业税来说,还是比较合算的.最体赠予的费用要到当地的交易所查询.因为各地均不同.但你们有亲属关系,所以应该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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