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业保险缺乏后劲 |
释义 | 在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坦言目前农业保险出现问题的几个方面。他指出,有的问题是保险公司在业务操作等具体环节中出现的,有的问题则涉及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制度设计等大的方面,需要引起重视,认真加以研究。 他以河南某县出现的实际情况举例。当地农民以个人支付2.2元,政府补贴8.8元,共计每亩玉米11元的保费与当地保险公司签订了农业保险合同后,去年9月中旬,当地遭遇涝灾,部分农户损失近七成,有的甚至绝收,但保险公司确定每亩只赔10元。还有部分农民反映,2009年他们也保了玉米的险种,涝灾比去年还严重,而得到的赔付只有每亩8元,比去年还要少。 此外,2010年云南河南省白山市因自然灾害等因素给农业生产造成约1.6亿元的直接损失,保险赔偿仅为760万元,仅占损失额度的0.48%。 以上例子并非个案,同时也有悖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初衷。他表示,在目前巨灾保险缺失、相关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的情况下,需要对商业性保险公司在经营逻辑上,是否真正具有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热情和冲动进行重新审视。同时,需要科学地评估和比较国家财政补贴的效果。 解决有望 有业内人士表示,农业保险发展模式还不成熟,一些深层次矛盾尚未解决,制约了我国农业保险的进一步发展。面对“无法可依”和因此出现一系列问题的窘境,“有法可依”已经成为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迫切愿景之一。 “农业保险制度是促进农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制度设计,对法律政策的依赖度很强。”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局长任建国表示,到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出台关于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致使农业保险在政府职责、经办主体、组织推动方式、经费筹集渠道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不明确,缺乏长期稳定和可预期的清晰政策与路径,各地的农业保险经办模式五花八门,产品设计、经费来源、承办主体都各不相同,农业保险制度的统一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强。因此任建国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提案中就直接表态,农业保险法律法规滞后是影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首当其冲的问题。 无独有偶,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刘京生也建言:尽快出台《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是保证农业保险依法经营、依法监督和发挥保险业对保证粮食安全的基础。[page] “十二五”时期,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农业保险需求也将进一步增强,怎样在现有基础之上巩固成绩、解决问题,是农业保险无法回避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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