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权优先受偿范围 |
释义 | 一、抵押权优先受偿范围 抵押权优先受偿的范围主要包括: 1.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有权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在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情况下,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必须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 3.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继续清偿。 二、抵押权实现方式 1.抵押权人实现其抵押权的方式主要通过与抵押人协议,将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如果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能就抵押权的实现方式达成协议,抵押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3.在此过程中,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以确保公平性和合理性。 三、超额价款的归属处理 1.在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如果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那么超出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2.这意味着抵押人在承担了抵押责任后,有权获得超出债权数额的部分价款。 3.如果抵押财产的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不足的部分由债务人继续清偿。 以上内容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读和阐述。 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我们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寻求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抵押权优先受偿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可能更加复杂,如有任何疑问,不妨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法律网的律师将为您提供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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