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证过户 |
释义 | 问:我刚买套二手房,房产证评估,过户税交了一万多,可办土地证时土地局说还要评估和交土地税,一共要四万多.我想问一下土地证交易方面有啥法律规定啊. 答: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收件后五个工作日,买方(卖方)凭收件通知单到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领取交款通知单,到银行交纳房产税费(契税、交易手续费、印花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包括由税务局收取的税金(契税应由买方负担,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应由卖方负担)、由房管局或房管处收取的房产过户费(过户交易费为每平方米6元,由双方各承担一半;房产证公本费及印花税由买方负担、由土管局收取的土地证费用、房改房上市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卖方负担)、土地证公本费(买方负担)、中介费(一般由双方各承担一半)、评估费(卖方负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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