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精神赔偿是多少? |
释义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多少 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超过50000 这在婚姻法中被称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有人声称,赔偿方对离婚必须没有过错。这种情况意味着,即使有过错,如果过错没有导致离婚(与离婚没有因果关系),也被视为无过错。 2。过错方必须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法律过错,即: (一)重婚 (二)配偶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只有这些情况才构成离婚的过错。 3。过错必须与离婚有因果关系,即过错导致离婚。如果双方虽有过错但未离婚,则不能要求此类损害赔偿。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区分行政离婚和诉讼离婚。行政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单独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原告必须在一审辩论结束前提出诉讼请求。否则,离婚后不得再申请调解或判决;提起离婚诉讼的被告人不同意离婚,但法院决定离婚的,在判决生效后,可以单独以诉讼的形式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是,无论是行政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如果离婚后发现过错,则不得主张,因为过错与离婚之间没有因果关系。附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认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九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是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得支持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依照本条规定单独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和其他规定的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形: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依据本条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二)被告不同意离婚,不依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提起诉讼。(三)在以无辜方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被告一审未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第二审作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据此,离婚后可以要求精神赔偿,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精神赔偿标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因此,申请时,这取决于你是否符合要求。只要有法律证据,法院就会做出公正的判决。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事实婚姻离婚如何 离婚法院能否判决离婚取决于夫妻关系是否破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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