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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仲裁简易程序的特点是什么
释义

仲裁简易程序的特点与普通仲裁程序相比,仲裁简易程序体现了以下特点:

1,仲裁庭的组成。在仲裁程序中适用简易程序的,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组成。即双方共同选择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审理争议案件。试验方法灵活。简易程序适用于审理仲裁案件。仲裁庭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仲裁。它可以仅根据双方提交的书面材料和证据决定举行书面听证会,也可以决定举行听证会。各个时期的规定相对较短。在适用简易程序时,程序中各个阶段的规定相对较短。是提交答辩状和其他材料的期限,还是提起反诉的期限;无论是指定仲裁员的期限、通知当事人开庭日期的期限,还是作出仲裁裁决的期限,都比普通仲裁程序的期限短。对于简易程序中未解决的事项,适用《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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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7: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