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贷款金额:人民币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包括土建万元、设备万元。第二条保证贷款用于上述项目,并按计划使用。项目于年月日竣工投产,而预期的经济效果将得以实现:新的产值、产量、利润、税收第三条贷款期限为年,由于年、月、年、月从到年、月、日结束时,利率按月利率计算,第四条借款单未经银行同意,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者资料的,银行有权对借款进行信用处罚。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贷款,除按规定收取利息外,银行有权从借款人的存款账户中扣除,借款人和担保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借款人停止建设或者未取得经济效益,不能按照规定偿还贷款的,借款人愿意用固定资产价格变动收入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或基金存款偿还 第七条担保单位保证借款人遵守合同约定的条款。如果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偿还本金和利息,第八条本合同经借款人和担保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印章后生效。借款本息还清后自动生效借款人:保证人:公章:签字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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