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法院依职权进行再审的情况是什么 |
释义 |
1、 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的情形是什么?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起再审。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收到院长提交的案件后,应当进行讨论,决定是否依法再审。再审决定一经作出,原判决中止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人民法院院长才能将错误的裁定提交再审,而且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总统提交了申请,司法委员会决定两者相辅相成。只有合并审理,才能再审。(2)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根据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确有错误的,有权提起再审或者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这说明,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错误决定的案件,有两种方式,即提起审理和指示再审。这两种方式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权利,也是最重要的监督形式。提起审判或者裁定再审,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何时再审,无论提起审判或者再审,都应当作出裁定,并通知原审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人民检察院抗诉再审 1。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法律依据和条件。根据诉讼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各级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一)原判决、裁定确认的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二)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三)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以(四)法官有贪污、贿赂、徇私舞弊行为,这一规定表明,只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原审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检察院才有权提出抗诉。这是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发现错误难、任务多所决定的。本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判决有错误的,应当请求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议。根据诉讼法,人民法院应当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进行再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提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是人民法院再审的依据之一。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到庭,人民检察院应当作为抗诉人提出抗诉,充分说明抗诉的理由和事实依据。 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时,有两种情况:一是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起再审,二是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提起再审上诉,但必须具备再审申请和必要条件。以上就是你问题的答案。你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律师。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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