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海外公司签订合同时,是否需要提交托收文件 |
释义 |
与海外公司签订合同时,是否需要提交托收文件?所有与海外公司签订的合同都需要归档。当然,还需要根据每家公司的公司章程对该集合进行归档 与合同归档相关的信息 (I)合同归档: 1。办理预扣税登记 首次与非居民企业签订合同的企业,未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代扣代缴税款登记,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应当自与非居民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第八税务机关办理代扣代缴税款登记。 报送材料: 扣缴义务人信息表(附表1)一式两份。办理合同备案: (1)境内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签订的代扣代缴来源地合同涉及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入及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如果从来源处代扣代缴财产转让收入和其他收入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则应在签署(包括修订、补充和延期)合同之日起30天内向第八税务局提交合同。 提交材料: ① 《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合同备案登记表》(附表2)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合同备案岗一份、纳税判断岗一份、纳税人一份),excel格式电子文件 ② 合同协议书副本或其他能够证明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材料 ③ 书面说明:应包括中外双方的名称、合同号、项目名称、执行期限、收入性质、金额、币种、涉及的税种、各税种的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后金额等信息 ④ 数据接受清单(来源预扣税)(附表3)一式两份⑤ 增值税判断信息表(附表4)一式两份 除上述数据外,根据不同的合同类型,还应提供: ⑥ 利息合同应提供:利息支付的详细计算公式⑦ 股息合同应提供: 董事会决定股息分配的决议副本 b公司章程副本和能够反映分配比例的相关文件(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合同) C利润分配年度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财务审计、税务审计)复印件 D利润分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月度或季度、年度)纳税凭证及所得税减免批复复印件⑧ 股权转让合同应当提供反映所转让股权公允价值的书面材料副本(如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等) b转让时被转让公司的财务报表副本 C公司章程副本转让公司 d能够反映转让股权成本的书面材料副本(如转让公司以前的验资报告、股权购买合同或协议) e政府部门关于财产转让的批复和新的工商营业执照⑨ 其他财产转让合同应提供反映转让财产成本的书面材料副本(如购买合同) ⑩ 对于那些支付资本的人,董事会关于注销和清算的决议副本应提供 b初始投资时签署的合同或章程副本 C以前的验资报告副本 d清算报告副本 e取消税收,应提供外商投资股东承诺书的相关注销文件副本。承诺书应明确本次获得的投资资金不侵犯其他股东或其他债权人或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被批准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应当提供: 批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表副本 b税务事项通知副本 C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实施情况报告表 其他信息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 如果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则在股权转让的境内企业依法变更税务登记时,(二)境内企业向非居民承包工程经营或者劳务项目的,应当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第八税务机关备案;如果合同发生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10天内向第八税务局备案。 应提交的材料: ① 国内承包工程经营或劳务项目的单位和个人报告表纸质文件(附表5)一式三份(合同备案岗一份,税务鉴定岗一份,纳税人一份),Excel格式电子文件 ② 合同或协议副本③ 书面说明:包括中外双方名称、合同号、项目名称、实施期限、收入性质、金额、币种、涉税类型、各税种纳税人、税后实际支付额、税额等信息 ④ 数据验收清单(工程人工)(附表6)一式两份⑤ 在华经营活动书面报告:包括参与工程运营或劳务项目的外国人的姓名、国籍、出入境时间、在华工作时间、地点、内容、报酬标准、支付方式、相关费用等 ⑥ 增值税判断信息表一份 除上述数据外,还应根据不同的合同类型提供: ⑦ 如果属于合同变更,还应提供一式三份的《项目合同变更报告表》(附表7)纸质文件和Excel格式的电子文件 ⑧ 被批准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企业还应提供: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报告表副本 B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实施情况报告表 ⑨ 经批准征收的企业还应提供: 承包工程经营和提供劳务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通知书副本 b纳税认定通知书副本 ⑩ 如果合同属于预付工资合同,提供公司与个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副本 b外国人劳动保障和就业证副本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协议处理或批准征收 非居民企业申请协议处理或应经批准的收款,应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且处理流程未发生变化。详见相关处理流程 (三)境内企业单笔付汇超过5万美元(不含人民币)的,对外支付备案 ,应向第八税务局申报外部付款 (注:境内企业应当自与非居民企业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备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判断,并出具对外支付备案表。) 提交材料: 1。《服务贸易及其他项目对外纳税申报表》(附表8)一式三份。能够证明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协议书或其他书面材料的副本 3。数据受理表(对外支付申报)(附表9)一式两份,为降低税务风险(税务机关将在企业对外支付申报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后续审核,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有权予以处罚),企业还可以提供以下材料: 4。与支付有关的发票复印件或境外机构要求的文件 5境外支付项目的完税证明或免税批准文件(包括所得税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第一联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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