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听证会是否需要编写申请书? 联合审理需要撰写申请书 <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或者双方当事人是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人民法院认为经当事人同意可以共同审理的,为共同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1。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受理并向同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2。行政机关以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的,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可以合并审理的其他情形 因此,这是本案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我们需要了解这一点,才能知道法律规定是什么。对于有关各方来说,我们应该仔细查看本文的内容,以便知道该怎么做。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相关问题,请咨询鲁巴的专业律师。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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