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无效的法律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无效:。当拒绝通知送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拒绝或修改、限制或扩大要约 一旦要约人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将因拒绝而终止。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内同意,其意向表达也是一个新要约。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要约就无效。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时未作出承诺的。要约的有效期是受要约人可以接受的有效期。期限届满,受要约人不接受的,要约丧失效力。受要约人在期限届满后表示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不是接受,只能视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修改要约后的“承诺”被视为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的新要约,原要约被拒绝的,以上为相关答复。通常有四种情况下,此报价失败。第一种是拒绝要约,要约人通过法定条件取消要约,要约的接受期限届满,需要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变更。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的相关律师。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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