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有新的证据表明必须进行二审 |
释义 |
是否有任何新的证据必须在二审中听取?第二审程序中,第三人提交新证据的,第二审当然开庭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上诉案件。合议庭审查文件、调查询问当事人后,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又不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的解释》第333条进一步规定了下列四种情况,可以不开庭审理: <1)拒不受理裁定,(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显然站不住脚(3)原判决或裁定事实清楚,但是法律的适用是错误的(4)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提交有关证据的,应当进行二审审理。在很多情况下,如果我们对一审判决不满意,我们可以申请二审。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鲁巴的相关律师。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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